判断一个孤独症儿童的语言能力,要从两个方面着手。
(1)语言表达能力:主要指孩子能说出的与情景有关、有交往意义的话语。无论孩子说出的词语是多还是少,都说明他有一定的表达能力。例如:当孩子小便时能说出“尿”,想吃东西时能说出“吃”或“要”;反之,如果孩子说出一个长句子,但与情景没有任何联系,也不能说明他有表达能力。
(2)语言接受能力:是指孩子能听懂什么。许多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什么都不能说,对孩子的语言能力很悲观,但只要细心观察,就会发现孩子能听懂他人的一些话,如坐下、过来、喝水、出去等等;有些孩子甚至能听懂较复杂的指令,例如把苹果给奶奶、把床上的书给爸爸等等。这类孤独症儿童具备语言接受能力,只是语言表达能力弱。根据训练实践,我们发现,语言接受能力越好的孩子,在训练中语言表达的潜力也越大,语言表达能力的发展也就越快。
在了解了“语言能力=接受能力+表达能力”之后,就不会因孩子说不出来就认为他没有语言能力,也不要因为他说不出来就认为他听不懂。在训练孤独症儿童说话时,不要忽视了对他接受能力的训练,因为“听懂”与“说话”同样重要,更因为“听懂”是“说话”的前提。任何人能够运用语言说话,都要建立在听懂的基础上。
有的家长听到“语言训练”,就容易理解为让孩子坐在对面,教他说“a”,“b”,“e”,或者说“苹果”,“书包”及“我要苹果。。。。。。”实际上,只有对语言基础弱,还不能做有意识的发音,或只有少量发音的孤独症儿童,才做着种一对一,面对面的训练,并且好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操作。即使是训练这类孤独症儿童,也大量地利用多种活动及日常生活的场景。
(1)增加和创造交流机会:在日常生活中,不要以为孩子不会说话就不再对他说话,而要更多地寻找同他说话的机会。
(2)代为回答:对于完全没有语言表达能力的孩子,可以在开始的阶段用简明的话将答案说出来(不提问题),即在每一个动作环节上伴随语言描述,如“洗手去”、“打开”、“搓一搓”、“冲一冲”、“擦手”、“毛巾”、“挂起来”、“回去”等等。
(3)在日常生活中找出与孩子进行语言交流的机会:会尽管在初始阶段简明往往是家长在“自答自问”,但这却是让孩子认识语言作用的开始。而且,生活中这种机会随时都有,要善于利用、善于把握。
任何人都不是生下来就会说话的。从不会说话到开始说话,婴儿要经过大脑,身体器官,精神心理等方面的一系列发育准备。家长一看到孩子三岁还不会说话就着急教孩子学说完整的句子,而忽视了其他方面发育落后的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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